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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向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说“不” 违规“挂证”人员3年内不得再注册
作者: 时间:2019-01-15 09:16:11 浏览:次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挂证”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对违法违规“挂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根据通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履职,积极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通信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同时,要坚持源头治理,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对不配合注销、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违法违规“挂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撤消其注册许可,并自撤消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进行相应惩戒;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1.11 记者 王纪洪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0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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