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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作者:chinazz 时间:2010-12-01 13:55:57 浏览:次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有关规定,经审核谭海彦等1112人符合一级、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条件,谢祥军等320人不符合一级、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条件,现在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0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省管企业直接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
邮政编码:410011
联系电话:0731-82212045 84455861
联系传真:0731-82214127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xls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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