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北京:拖欠工程款将不允许开工新建项目
作者: 时间:2019-01-24 09:53:54 浏览:次
记者22日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了解到,《关于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相关要求的通知》日前制定并下发。通知要求从源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如拖欠工程款将被列入“黑名单”,将不允许开工新建项目。
通知要求,严禁拖欠工程款,对经人民法院认定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其新建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通知明确了过程结算的内容,规定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此外,北京市将建立建设单位信用承诺制。今后,还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和强化信息公开,规范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行为。(新华社)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0349.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