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认定闵行区等六家受理 服务单位行为和场所标准达标单位的通知
作者:chinazz 时间:2010-12-03 09:45:26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标准认定办法(试行)〉等六个文件的通知》(沪建交[2008]702号)精神,通过自查、核验、公示、会审、认定等程序,上海市闵行区建设交通受理服务中心等六家单位符合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行为和场所规范认定标准,现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交通受理服务中心(行为达标)
二、 上海市闸北区建筑业管理署(行为达标)
三、 上海市嘉定区建筑业受理服务中心(行为和场所达标)
四、 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行为达标)
五、 上海市金山区建筑管理署(行为达标)
六、 上海市松江区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行为和场所达标)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053.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