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能源监管局启动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企业年度自查工作

作者:    时间:2019-03-05 09:30:24    浏览:

 

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企业年度自查工作的通知》(华东监能资质﹝201917号),正式启动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企业年度自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本次发电企业年度自查对象为华东能源监管局辖区内201811日前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企业,其中包括上海市发电企业58家,安徽省发电企业408家。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发电机机组情况等。
下阶段,华东能源监管局将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令第9号)等有关规定,对发电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核。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查工作的企业,将开展督查整改工作。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