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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应社会热点 推动加装电梯 方便更多群众
作者: 时间:2019-03-13 09:28:49 浏览:次
在11日举行的省政风热线直播活动中,针对群众提出加装电梯、物业维修资金监管、违建查处等方面的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一予以积极回应。
盐城市盐都区源缘小区的秦先生发愁,小区都是6层住宅,老人们爬楼很费力,业主请居委会协调加装室外电梯,但居委会不知道该怎么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告诉大家,目前,我省正在推动各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将加装电梯纳入近两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南京、徐州、扬州、泰州等地积极探索,目前全省有1000多部电梯完成或正在加装。
赵庆红介绍说,申请加装电梯的前提是,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对于“一楼业主不同意、二楼业主不主动”的情况,他建议邻里之间加强沟通,可给底楼业主一些补偿,社区居委会、物业工作人员多做一些调解工作。此外,加装电梯涉及到建设资金、使用维护资金。
物业维修资金被开发商挪用,谁来监管?苏州高先生反映,部分业主交了第二次维修资金后,才办到不动产权证。
对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产处处长李强表示,物业维修资金是房子的“养老钱”,业主大会成立之前,首期物业维修资金可由开发商代缴,也可由业主自己缴纳。如果开发商收了物业维修资金,却没有将其缴到代管部门(住建部门下属的物业管理处等机构)账户上,代管部门就不知道、难以监管,这是一个“盲点”。对高先生反映的情况,如调查发现开发商违规挪用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将向开发商追缴。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的沈先生反映,去年6月,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一处占地21.76亩的厂房为违建,并告知城管部门查处,但城管至今没有查处该违建厂房。新北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表示,曾去乡镇了解情况,但找不到违建当事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顾振东解释,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程序都要调查取证、认定事实。这一过程中,执法部门可能碰到困难,如当事人拒不配合或藏匿,等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管局局长王守庆说,城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查处新北区这一违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表示,“直播结束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对相关问题专题研究,确保解决。”
摘自 中国江苏网 2019.03.12 记者 徐冠英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0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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