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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8 10:26:12 浏览:次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各有关社会团体:
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根据《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现印发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推动我部重点工作落实,2019年将进一步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特编制《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经费支持的培训计划》(附件1),请各地按照有关培训通知要求,协助做好学员选派工作。
二、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是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9年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项目列入《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计划》(附件2),其中部分培训项目由财政经费给予补贴,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学习培训。
三、我部直属单位自主举办的培训项目列入《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单位自主办班培训计划》(附件3),各地方各单位自愿选择参加,并对培训办班情况进行监督。
四、各培训单位举办的政策类培训项目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贯彻,加大对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一个尊重、五个统筹”要求的培训力度,紧贴培训主题,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选好配强师资力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从严治教要求,全过程实施从严管理。强化学风建设,规范培训行为,坚持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各培训单位要认真执行培训计划,严格履行培训通知会签、审核、备案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计划外办班。各培训单位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及培训工作总结报部人事司。
培训办班投诉举报受理单位为部人事司,联系电话:010-58934045,010-58933389(传真)
附件:1.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经费支持的培训计划
2.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计划
3.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单位自主办班培训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3月7日
附件下载: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0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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