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山东适当调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等工作
作者:chinazz 时间:2020-02-14 16:27:27 浏览: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全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选修课实行网上学习。对初始注册(资格证书逾期三年)等注册事项因继续教育达不到标准而无法申报注册的,由执业师本人承诺并提出申请,经核实信息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可登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必修课学时查询,不符合要求的学员由相关培训机构电话通知至本人。选修课学习在提交申请并符合要求后进行网上学习。同时,暂缓二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的发放和补办工作,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执业师查询"栏目查询为准。对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的二级建造师,其注册有效期由系统自动延长,暂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视疫情情况再作调整),在疫情结束后按后续通知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申请正常延续,正常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在特殊延期前证书原有效期基础上延续。(注册中心 王琦)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0891.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