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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企业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通知》解读
一、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2019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今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聚焦市场关切主体,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制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住建部和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和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各部门落实告知承诺制审批。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加强对通过告知承诺制获取资质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25号),对我省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45号),将住建领域的2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列入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范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业乙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此外,去年10月,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20〕123号),明确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和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的企业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二、主要内容
《通知》内容共分为实施范围、办理流程、核查方式与核查结果运用三大部分。另有八个附件。《通知》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核查方法与不实承诺责任,并在附件中逐一列出相应事项的告知书与承诺书模板。
实施范围。
第一部分明确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和事项目录,对工商注册地为湖南省内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乙级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对湖南省内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和湖南省“建筑强企”在其资质或称号有效期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或增项事项的,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明确了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的企业,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办理流程。
第二部分公布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批以及核查四个环节。
核查方法与核查结果运用。
第三部分明确了核查方法、不实承诺责任。对采取告知承诺制取得资质的企业,分类明确核查比例,重点核查企业承诺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满足相应申请要求。核查方法包括信用核查、在线核查、实地核查、请协核查等多种形式。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企业,依法终止办理,根据其情况,能通过整改解决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三个月,对不能通过整改解决的和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和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被撤销的企业,因取得资质证书而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并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申请人(企业及企业法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申请人(企业及企业法人)相关失信行为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企业相关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并受到联合惩戒及其他根据法律规定的处罚。
数据来源:湖南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