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经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锦涛主席批准提高军队离休干部生活补贴
作者:chinazz 时间:2011-06-28 09:07:47 浏览:次
经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锦涛主席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发出通知,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通知明确,红军和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在原有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发一个月离休费数额的生活补贴。同时,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纳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每人每年发放一个月的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按此调整后,红军时期、抗日战争前期、抗日战争后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可分别享受三个月、两个半月、两个月和一个月离休费数额的生活补贴。
通知要求,2011年增发的生活补贴,要在7月1日以前送到每一位离休干部手中。
近年来,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亲切关怀下,许多涉及老干部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得到解决,特别是在改善医疗保健条件、提高车辆保障水平、增加离退休费标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为老干部幸福愉快地安度晚年创造了条件。目前,由军队安置管理的离休干部平均年龄已达83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老干部的生活生命质量不断提高。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777.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