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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改 胡锦涛签署第5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作者: 时间:2012-03-02 08:39:53 浏览:次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9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
吴邦国指出,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12月份作出的有关解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广泛听取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本次常委会会议认真审议了这个报告,依法作出决定,明确两个产生办法的基本制度维持不变,在此前提下可按照基本法有关规定作出适当修改。常委会作出的决定,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澳门基本法,符合澳门的实际,兼顾澳门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诉求,有利于澳门行政主导体制的有效运作,有利于维护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相信澳门社会一定能够按照基本法和常委会的决定,通过广泛咨询,凝聚社会共识,顺利提出并通过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法案,推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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