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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建设工程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市级建设部门管理事项下放一半
作者: 时间:2012-03-12 08:45:14 浏览:次
3月1日起,上海将下放建设工程报建管理事权,对建设工程实施分级分类管理。2月28日从市建设交通委获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后,市级建设部门的管理事项将下放一半以上,这将更加有力地推动区县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项目落地速度。
“一个建设项目立项后,报建是建设工程管理的第一个环节。”市建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分级管理,是指市和区(县)建设行政和专业管理部门,按建设工程的项目立项权限对建设工程实施管理;所谓分类管理,是指建设、水务、房管、交通港口、绿化市容等专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并根据专业工程的特点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绿化市容、港口运输和房屋修缮等项目实施专业管理。
此次实施的报建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下放的事权包括招投标管理、合同备案管理、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备案管理。这样,可以避免类似一个项目立项审批在区里,报建等事项在市里,相关部门“两头跑”的情景,有效促进项目落地。
明起实施的报建管理办法,按照项目全覆盖的原则,首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全部纳入报建范围;各区县、各专业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将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纳入报建范围内;对项目类别还进行了细分,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据悉,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已着手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平台。目前和报建相关的信息系统的改造已经完成,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统一的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来源:中国上海网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2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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