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人大决议加强民事执行 市人大听取市高院报告评价

作者:    时间:2012-04-11 09:00:11    浏览:

在市人大的督促和支持下,市高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民事执行工作,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做出努力。昨天下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了相关情况报告的评价意见。会议决定本月17日至19日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审议意见和决议精神的情况报告》的评价意见。据介绍,市高院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制定提出了20条加强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全市法院从去年10月到今年6月,集中开展以“清积案、反规避、护民生”为主题的专项执行活动。今年1月至3月,全市法院实际执行率达 88.4%,同比上升1.6%;执行标的清偿率88.7%,同比上升14.6%;平均执行天数29.8天,同比减少5.5天。

  据悉,为督促和支持本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市人大内司委将市高院贯彻落实决议情况列为今年的跟踪监督项目。

  会议听取了关于 《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上海市规范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募捐条例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废止《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议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关于本市轨道交通安全情况的报告说明,关于本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情况的报告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和报告等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说明,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说明、关于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和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办公厅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情况报告、本市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情况报告、本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三个复函的评价意见,关于2011年度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和审查情况的报告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胡延照、钟燕群、杨定华、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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