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捐成本列支明确范围标准 市人大二审条例草案

作者:    时间:2012-04-18 08:43:46    浏览:

法规明确募捐工作成本列支的具体范围和标准,防止募捐所得不当使用。昨天起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上海市募捐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上午的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李民权所作的关于《上海市募捐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因募捐、开展公益活动所产生的工作成本,国家规定可以在募集财产中列支的,募捐组织不得超出国家规定列支;国家没有规定的,应当控制在已经公布的募捐方案所确定的工作成本列支项目和标准之内;已在财政拨款中列支的工作成本,不得在募集财产中列支。

  会议还听取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吴振国所作的市政府关于提请废止《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议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瞿钧所作的相关审议意见报告,并对该议案进行了分组审议。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丁伟所作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张爱民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并对该规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分组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胡延照、钟燕群、杨定华、蔡达峰、吴汉民出席会议。副市长艾宝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列席会议。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