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实施桥梁工程施工图审查

作者:    时间:2012-06-13 09:03:31    浏览:

为加强对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的监管,确保桥梁工程质量,根据住建部和交通部有关规定,日前,市建设交通委明确,从6月1日起,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桥梁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路、轨道交通的桥梁和人行天桥),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符合条件的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市建设交通委要求切实做好桥梁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的“把关作用”。相关审查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审查要点、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定开展审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前做好咨询服务,把一些技术标准问题解决在施工图审查前,在保证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审查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要建立信访投诉机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加强动态监管,重点对审查人员、质量及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来源: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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