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2012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7-06 08:49:48    浏览:
沪建市管〔2012〕80号

关于开展本市2012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在注册有效期内必须完成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第二注册期(2012年~2014年)的继续教育工作将于2012年7月中旬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

  《地基基础设计方法及实例》

  (二)选修课

  1、上海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2、上海市《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3、上海市《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5、形势及职业道德教育

  二、培训对象

  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其中,2013年12月31日前到期需更换注册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必须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培训。请各单位根据注册执业人员工作情况,妥善安排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三、培训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培训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培训采用集中学习、专题讲解、自读自学相结合的形式。

  (二)时间安排

  自7月17日开始办培训班,拟办二期,具体时间为:第一期:7月17日上午~7月20日下午;第二期:7月24日上午~7月27日下午。

  四、报名方法

  (一)本次培训和报名工作委托上海勘察设计培训中心承办,报名者请在培训中心网址:www.shsdnet.com中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后与注册方章复印件一并交报名处。

  (二)报名时间:7月4日~7月5日(共二天),上午9∶15~下午3∶30。

  (三)报名地点:石门二路503号恒丰大楼北四楼——上海勘察设计培训中心。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480元/人,学杂资料费 350元/人。

  如用支票交费,培训费与学杂资料费分开两张支票。其中,培训费台头请开“上海勘察设计培训中心”;学杂资料费台头请开“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六、培训地点

  常德路940号(近昌平路)静安区工人俱乐部群星楼三楼。

  七、培训教材

  请自带上海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其他教材在每期培训班开班时凭本人学员证领取。

  八、考试考核

  经考试考核合格,记入学员本人的“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证书”,作为个人执业注册到期换章的必要条件。

 

  联 系 人:钱世芬、戚惠贤、康琦、庄永乐

  联系电话:62189492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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