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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质监总局等部委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特点,特提出本市建设工程 “质量月”活动主要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大力实施《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促进全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12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主题是: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 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三、主要工作
(一)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各单位应召开“质量月”活动动员会。各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寻找本企业质量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提高工程质量相关措施,开展质量宣传培训。各区县、专业质量监督站,应根据“质量月”活动主题,督促各建筑工地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并进行质量专项检查。
(二)组织开展专项质量检查,强化质量监督。
1、加大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开展全市第三季度保障性住房工程综合整治检查,加强对结构安全、建筑节能及市场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降低保障房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2、聚焦重大危险源,开展深基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
3、开展在建地铁轨道交通站点安装质量专项检查。
4、加强建材的现场监管力度,开展对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用材料、预制管桩、工程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管道、涂料、节能保温材料和商品砂浆的监督抽检。
(三)开展质量培训工作,提升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1、会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不合格建材生产企业、不合格建材使用最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强制培训班。
2、在施工和建材生产企业中开展相关新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的专题培训。
3、在保障性住房工程参建各方中继续搞好《保障性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培训工作。
(四)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开展质量观摩活动。
分别开展以保障性住宅工程为主的住宅工程综合创优观摩和安装工程的质量观摩,树立先进典型。
(五)强化科技创新,制定技术规程。
组织市建工、城建集团及相关企业,编制完成上海市地方标准《装配整体式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六)召开多层次、多形式质量专题会议,交流经验,加强管理。
1、召开“本市在沪大型骨干勘察设计企业工作会议“,探讨当前勘察设计质量热点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
2、会同施工行业协会,召开“本市在沪大型骨干施工企业总经理工作会议”,交流经验,研究破解质量监管难题,并启动骨干施工企业建材质量管理定期交流会议。
3、召开本市质量工作会议,宣贯今年颁发的“一条例二法规”,通报上半年监督检查情况。
(七)表彰一批质量先进企业和质量先进工作者。
为鼓励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争创优质工程,提升质量品牌,委托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表彰一批为本市工程质量提高做出显著贡献的质量先进单位和质量先进工作者。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评选活动。
各区县、专业、建材质监站,建工、城建集团,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应根据各自特点广泛开展行之有效、切实可行质量月活动,并于2012年10月15日前将质量月活动书面总结材料送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