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标专家2012年度资格复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2-03 08:39:48    浏览:

关于评标专家2012年度资格复验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复验工作将于即日起开始办理。为加强对在库专家的管理,规范专家评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年度资格复验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复验的所有评标专家(除年龄65周岁以上的资深专家外)均须提交《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料电脑登录表(2011版)》(以下简称《登录表》)各一份。《认定表》和《登录表》均须加盖专家现所在法人单位公章(已退休未受聘的专家,盖退休前法人单位公章)。

  二、单位盖章前须对评标专家填报的以下内容重点核实确认:

  (一)评标专家目前的学历、职称及执业资格。

  (如两年内职称有变化,须提供变更后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评标专家的专业。

  (三)专家近期的主要专业经历和业绩。

  (四)《登录表》中兼职情况的变更及新增(不论新增或变更兼职单位,均须如实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该单位公章)。

  (五)《登录表》中可选评标区域的变更。

  区(县)专家原则上须参加所属区(县)及周边区(县)的评标项目,施工类市级评标专家可选择参加一个区(县)及周边项目的评标,勘察、设计、监理类市级评标专家因资源有限,需参加全市评标项目

  三、申请复验的评标专家,凭本人《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原件、《认定表》、《登录表》及相关证明(如有),前往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小木桥路683号505C室)办理资格复验,可本人办理,亦可单位统一前来办理。

  四、为给评标专家提供方便,资格复验原则上当场办结。但涉及资料变更的评标专家,因部分变更事项须经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统一办理,其《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原件可于2012年12月17日~12月28日之工作日内统一领取。

  五、资格复验办理时间:发出通知之日起至2012年12月1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未参加复验的评标专家名单将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上予以公示。

  六、超龄专家资格延续:

  凡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超过65周岁以上以及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超过70周岁以上的评标专家,原则上不再续聘。但有以下情况的,经评标专家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法人单位盖章同意后,由专家管委会办公室统一上报管委会同意后,可以延续一个复验周期(两年)。

  (一)专家专业属于30人以下的稀缺专业的(专业列表附后),且本人健康状况良好,评标经验丰富,愿意继续服务于招投标事业。

  (二)两年中经评标评估提名“表扬”的(此类专家由管委会办公室通知)。

  七、联系人:苏振国、谢莉芬。联系电话:54614788-5013、5117(复验期间电话繁忙,请耐心拨打)。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认定表》

  附件二:《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料电脑登录表(2011版)》

  附件三:稀缺专业列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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