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工程质监站建立行政审批回访制度

作者:    时间:2013-01-16 09:36:06    浏览:

上海港工程质监站建立行政审批回访制度
 

    为加强和完善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人员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上海港工程质监站建立了行政审批回访制度,并于日前完成了2012年度行政审批回访工作。

    回访主要采取电话访问、发放问卷、实地访问等方式进行,围绕在行政审批的受理、办理过程中,该站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为保证行政审批回访工作的覆盖面,该站明确规定对于半年内开展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回访率不低于50%。上海港工程质监站具有水运工程质量报监、水运工程质量鉴定、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材料类乙级、丙级和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等3项行政审批职能。

    2012年,该站共开展行政审批88项,通过上、下半年两次的行政审批回访工作,该站对其中的4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回访,并在回访过程中,邀请访谈对象提出意见和建议,经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满意率为100%。

 

来源:市交通港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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