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3-20 08:34:29    浏览:

沪建市管〔2013〕44号

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沪建市管〔2010〕43号)及《关于开通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网络学习的通知》(中建监协〔2010〕10号)文件精神,现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组织2013年度本市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注册专业包含“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且需延续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学员可根据自身专业情况自行选择选修课学习内容。

  三、培训方法

  本次继续教育分为面授和网络教育两种培训方式,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四、培训收费及培训教材

  (一)收费标准

  1、必修课:480元/人(共48学时)

  2、选修课

  (1)只注册房建或市政一个专业的学员: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80元/人(共48学时)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80元/人(共48学时)

  (2)注册两个专业包含一个房建或市政专业的学员: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240元/人(共24学时)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40元/人(共24学时)

  (二)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采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2012年出版的新一轮继续教育教材。

  五、考试方法

  继续教育的考试采取统一书面考试的方式。

  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考试合格后,学员可登录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打印《学习证明》(www.zgjsjl.org.cn),作为延续注册的依据之一。

  七、咨询电话:63456171*120
 

  附件:1、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报名方法

     2、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报名方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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