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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市建筑用砂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3-26 08:47:20 浏览:次
沪建安质监[2013]26号
关于开展本市建筑用砂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个别省市发生了使用氯离子超标的海砂拌制预拌混凝土导致建设工程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根据沪建安质监[2008]第077号、沪建安[2009]第048号文的精神要求,为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确保建筑(构筑)物的耐久性和安全性,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用砂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3年3月21日~4月3日
三、检查组织
由市安质监总站组织,市构件分站、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市石材协会砂石分会参与。
四、检查内容
1、建筑用砂原材料管理台账、质保书、备案证明现场验证单。
2、对现场使用的建筑用砂进行抽样;
五、检查方式
1、混凝土拌站、预制混凝土预制构件企生产业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
2、市安质监总站组织抽查,检查按重点区域、企业规模、企业性质等确定被检查单位;
六、检查处理
对违规使用海砂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予以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企业资质。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4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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