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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工作要求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13]27号
关于2013年度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2012年度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针对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市实际情况,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提出2013年度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管理,提高现场服务意识。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狠抓制度落实,严把校对、审核关,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文件出手质量。
(二)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勘察设计现场服务意识,建立符合工程特点的现场服务程序,明确现场服务责任人、现场服务时间节点、内容和方法,规范现场服务。
(三)各勘察设计单位要注重技术储备,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企业内部技术人员的职业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地方规章、新标准和新技术的培训,提高勘察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从根本上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二、总站将进一步加大勘察设计活动质量监督执法力度。
(一)专项检查和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2013年重点在住宅工程尤其是保障性住宅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幕墙工程等中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还将开展全市面上的勘察设计活动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二)深入企业内部检查和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相结合。在继续开展深入勘察设计企业内部检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同时,2013年将进一步强化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现场勘察设计活动的质量监管。针对施工现场普遍存在“三套图”(即:审图通过的施工图、现场变更图、竣工图)现象,总站将加大对施工现场勘察设计活动质量的监管,聚焦技术交底、工程例会、验槽、关键节点验收、设计更改管理和现场质量问题处置等现场服务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勘察设计活动质量。
(三)继续推行差别化监管模式。2013年将坚持推行差别化监管模式。对薄弱领域如建筑幕墙、建筑节能,重点工程如保障性住宅工程、基坑工程,受到投诉举报企业,以及历年来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发现违规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四)及时公布监督执法情况。总站将及时通报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勘察设计文件存在违法和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讲诚信、质量优的勘察设计企业、个人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