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5-20 08:50:49    浏览:

沪建建管[2013]18号

关于启用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定》(沪建交[2012]947号)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定于2013年5月20日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备案企业需登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hjjw.gov.cn)网上办事大厅或“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网上办事专栏“项目类”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网上办理合同备案和核销事项。具体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

  二、市、区(县)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部门及相关备案部门应当自接收到网上合同备案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查,网上给出“备案通过”、“信息补正”或“窗口核实”意见,并告知备案部门、地址、办理时间和联系电话。需要“信息补正”的,备案部门应写明具体补正要求。需要“窗口核实”的,备案部门应写明携带材料。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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