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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安办函[2013]10号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安办函[2013]10号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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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交安办〔2013〕04号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安办函[2013]10号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市建设交通委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预防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13]10号),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3]17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并就做好本市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突出重点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总结此类坍塌事故发生的特点,突出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特别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执行力进行治理。 二、周密部署,措施有力 各成员单位要细致、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禁止走过场,流于形式。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做到“八个一”,即:转发一个文件。要及时将两个文件的内容传达到各有关单位,确保文件传达没有死角,没有遗漏;组织一次检查。各有关施工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全面的检查。整治期间,委安委会将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开展一次抽检。各成员单位在组织检查的过程中,要对建设机械和钢管扣件组织开展一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严肃处理和处罚;组织一次培训。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协会的专家库作用,开展建设机械、扣件式脚手架专项技术培训,提高管理和操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对培训不合格的操作人员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坚决不允许上岗;发出一份通报。各成员单位要针对自己管辖区域、领域内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检查和监督抽检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营造一定的舆论氛围,督促相关施工企业落实治理要求;召开一次会议。专项整治结束以后,委安委会将组织一次专门的讲评会,对整治工作进行讲评,通报一批整治不力的典型,曝光一批突出的违章行为,处罚一批屡禁不止的违法企业;颁发一批规范性文件。各成员单位要注意总结专项整治的有效做法,认真总结,精心提炼,争取在治理工作结束以后出台一批建设机械和脚手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统筹安排,明晰节点 各成员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与国务院安委会开展的“百日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将专项整治作为“百日安全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注意统筹住建部和市安委办专项整治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明晰任务进度和时间节点,把专项整治的时间提前到2013年11月底完成,并按要求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附件:1、关于印发〈预防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