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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医疗卫生建筑)能源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作者: 时间:2013-08-29 08:51:38 浏览:次
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医疗卫生建筑)
能源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招标 公 告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2〕49号)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三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市级资金扶持申报指南》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沪建交联【2012】1056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对下属公共机构建筑实施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具体招标信息发布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医疗卫生建筑)
(二) 项目内容:
2013年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医疗卫生建筑)首批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由21家单位(55幢楼)所组成,为市卫生系统部分医院。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招标,每家报名单位限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
第一标段,由6家单位(19幢楼)组成;
第二标段,由8家单位(23幢楼)组成
第三标段,由7家单位(13幢楼)组成
二、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应达到的要求
(一)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二) 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工作场所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四项中任何一项专业承包资质;
(四) 掌握了解国家及本市有关分项计量系统的技术要求及规范;
(五) 采用的用能监测系统软件应有软件著作权,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具有节能统计分析功能,并有成功应用案例;
(六) 具有从事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服务相关经验,近3年具有相关业绩,且有将用能数据远传的成功案例;
(七) 提供用能监测系统实际节能效果的应用证明;
(八) 熟悉医院运行制度、医疗建筑特点等情况,有为同类别机构提供节能改造或节能技术服务的经历和业绩。
三、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二)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五)近3年从事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服务相关经验相关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四、 招标代理单位
本次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医疗卫生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招标由市卫计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联合授权委托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计委、市建筑建材业等网站同时发布。
六、 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6日~2013年9月2日(工作日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0~16:00。
(二)投标报名地点
上海市鲁班路700号208室(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单位应确保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经代理单位、招标单位对有关资料核实审查确认通过后方可进一步参加后续的招投标活动。
七、 投标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鲁班路700号208室
电话:021-63057896
传真:021-63019695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人: 李剑波
招标单位: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4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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