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第二批)结果公示

作者:    时间:2013-09-03 09:24:41    浏览:

 

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第二批)结果公示 

   根据《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发〔2012〕3号)和《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若干规定》(沪建交联〔2012〕691号)文件,我站对申报的新型墙体材料进行了认定,现将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小木桥路683号501室
   电话:64430946  传真:64434005
   邮编:200032
 

  附件: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合格名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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