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获评为4A级社会组织

作者:    时间:2013-10-11 08:49:39    浏览:

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获评为4A级社会组织
 

    日前,在市民政局、市社会团体管理局近日联合召开的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交流会上,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获评为4A级社会组织。

   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于1994年12月,2006年4月26日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更名为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协会由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注册物业管理师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接受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管理。协会旨在发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主要承担宣传和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调查和立法调研,参与行业政策和立法的论证和听证;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自律措施,倡导公平竞争,维护会员权益;协同有关部门调解会员与会员、非会员或者消费者之间的重大争议;组织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等职责。

    社会组织评估,是检验考核规范化建设的一种手段。登记管理机关要将此纳入年度计划,做好面上推动工作。按照先建后评、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属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指导。上海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已经列为社团管理的常态工作。社会组织自愿申请等级评估的,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原则,在规定期间内,分别向区县社团局、枢纽型社会组织、市社团局相关管理处申报。市社团局社会组织服务处作为评估工作牵头部门,做好各项服务、培训、指导、协调,以及评估标准的审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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