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关于2013年第十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13-10-14 08:46:55 浏览:次
关于2013年第十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高书存等21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幸坤涛等158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李立飞等4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李忠等198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张婷等23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李红星等53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马万彬等1人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高书存等21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幸坤涛等158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李忠等198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张婷等23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李红星等53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李立飞等4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马万彬等1名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4927.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