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13年第二次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京建发〔2013〕496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建筑市场稽查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3〕128号)的部署和安排,我委将于2013年11月上旬对本市在施工程进行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贯彻实施情况。
(二)《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3号)贯彻落实情况。
(三)《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京建材〔2008〕725号)贯彻实施情况。
(四)国家和北京市禁限墙体材料产品使用情况。
(五)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执行情况。
(六)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状况。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市和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联合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参加的部门包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市建设工程房屋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及有关处室。
2.施工集团系统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建材办和主要施工集团总公司组成联合检查组抽取相关工程进行建材采购备案和使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的检查。
(二)检查形式
区、县住房和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需提供辖区内所有建筑节能施工进度符合检查要求的新建工程清单(详见附件2),同时明确相应主管部门、人员及联系方式,于201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电子版传至市建筑节能建材办邮箱:bjjnqgb@sina.com,并报纸质版一份(盖章)。
三、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检查每区县检查3个工程(含公建与居住),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施工集团系统、市区联合检查时间安排
2.新建建筑节能工程项目清单
3.建设、施工单位现场准备资料清单
4.北京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场核查表
5.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0月16日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59958967,13552029726;传真:59958971;邮箱:bjjnqgb@sina.com。)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