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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开展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本市开展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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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交联〔2013〕1017号
关于本市开展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经委(商务委): 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成立了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附件1)。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47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管理部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支持等开展情况和高强钢筋应用比例; (二)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高强钢筋应用情况; (三)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各区(县)建设交通委、经委(商务委)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检查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报告中应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表(附件2)、工程项目高强钢筋应用情况检查表(附件3)。请于10月28日前将报告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分别报送市建设交通委和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抽查: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抽查和复验。 三、检查要求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经委(商委)要针对目前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本地区的自查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市建设交通委联系人:兰守奇,电话:23116480,传真:23116477;邮箱:shjjwzac@163.com;地址:大沽路100号2402室,200003。 市经济信息化委联系人:李颉,电话:23112727,传真:63584605;邮箱:lijie@sheitc.gov.cn;地址: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806室,200125。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