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二批本市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市级资金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2〕49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市级资金扶持申报指南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沪建交联〔2012〕1056号)有关要求,我站定于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受理各区县2013年度第二批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市级资金扶持申请。
一、申报日期
2013年11月11日~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材料要求
1、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清单;
2、有关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委托合同;
3、有关与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实现数据联网截图;
4、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资金补贴申请表;
5、各区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相关材料;
6、各区县有关部门向市财政局提交的请款报告;
7、所报项目房产证复印件或提供属“非公建筑”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为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各区县有关部门应严格审核所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要求,主要审核内容如下:
1、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
2、应在2013年内完成并实现与市或区级平台数据联网;
3、所报项目属“非公建筑”类。
各区县有关部门可登陆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www.ciac.sh.cn)网站,下载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规范填报,一式3份,装订成册,同时上传电子文档1份。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 小木桥路683号508室
邮 编:200032
联 系 人:孟根荣
联系电话:54614788-6050
电子邮箱:grm196010@163.com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