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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
作者:chinazz 时间:2014-06-04 08:50:26 浏览: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避免和遏制群死群伤及重大恶性伤亡事故的发生。
通知明确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建质[2009]87号文中所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人货两用施工电梯、临时活动板房三大类,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范围进行调整,但不得缩小范围或放宽标准。
对于各参与单位,通知也作了详细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用于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措施费用,并加强对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的动态监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负全面管理责任,专业分包单位应对本单位所涉及的重大危险源负直接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工程列入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检测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按照有关检测规则进行检测、监控,并公正、客观、及时地出具检测结果或鉴定结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加强监督检查。
而为了更好地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还需遵循上报制度、台帐制度、公示制度,做好辨识上报;以“方案审批论证制度、安全教育交底制度、第三方检测制度、日常巡检制度、验收制度、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六制度做好过程控制;并从监督重点、责任追究、信息公开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避免和遏制群死群伤及重大恶性伤亡事故的发生。
摘自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4.05.23 蒋婷娟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5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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