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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三台大型违建立案调查后仍在建 被指胆大
近日,绵阳三台县大型违法建筑群“景福商业城”附近的居民再次向记者反映,本网曝光了此处的大型违法建筑后,三台县住建局建设监察大队和国土部门以及景福镇政府联合对开发商发出了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可就在9月29日再行通知后,至今仅仅半个多月时间,紧挨前期的B栋旁边空地,又一栋大型框架结构的建筑,已加班加点的浇筑修建至第三层。周边居民们不禁感叹到;这家开发商根本不把政府和法治放在眼里,这家可“真牛”啊!
当记者找到办公室的杨处长说明来意后,这位杨处长说;这几天领导忙得很,根本没时间接待你这个事情,就是你们报社老大来了也不可能,记者说;过后能否一下。这位杨处长还说,那你去找李市长的秘书。当找到李炜副市长的王秘书时,王秘书却很诚恳的告诉记者;时值绵阳科博会期间,李副市长这几天很忙,你放心,他回来后,我会尽快把此事汇报给他,李副市长是个工作非常认真将讲实效的人。
第二天,记者再次来到三台县住建局,就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交流。住建局李长久副局长和建设监察彭大队长告诉记者;9月29号已经会同景福镇政府和国土部门进行了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但是按照2012年县委办47号文件所述,当地政府有发现、制止、巡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国土部门也应该是责任主体部门,因为这宗地块还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性质也还没有改变,属于违法用地。47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属于违法用地进行违法建设的,应该由国土部门牵头进行查处。我们建设局只是配合。所以建议镇上向相关部门和政府报告,必要的时候,要动用公检法司的力量来进行查处。
就目前依然在进行的新的违法建设情况,记者问李副局长和彭大队长是否知晓,得到的答复是;目前没有收到消息。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景福镇余副镇长。电话中余副镇长告诉记者;国庆节前通知了以后,镇上和国土所都出面制止了三次,他们根本不听。过完节,我和派出所、安全办的都去了现场,让他们停止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说他只听老板王军的,然后继续施工。我们已经写好了报告,准备明天给执法局、国土局送去。报告中请求执法局、国土局、住建局对王军的这处违法建设进行一次专项的治理。哎呀!讲法的依法的,你就是跟他说一声他都是遵纪守法的,这种不依法的,随便你咋个说,他都始终不听。
在三台县国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蔡波告诉记者,该我们负责的我们不推卸责任,但是我记得2013年又出来了新的文件,你知道,新的文件出来,旧的文件自动作废。我查一下,查到了以后给你。记者问;这个事情主体是不是你们在负责查处?蔡副大队长很坚决的说;不是的。县上也没有开过会,明确由哪个牵头。但再次向住建局李长久副局长核实有无2013年新的文件出台时,李副局长也肯定的答复;据我知道,2012年的47号文件至今还在执行。
昨日记者再次致电景福镇余副镇长时,他告诉记者;三台县城管执法局余局长下来我们商量了,将会同县违法建设整治办、县国土局一同进行执法,处理这个事情。
对于四川绵阳三台县“景福商业城”这个大型“钉子户”违法建筑群,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能否依法惩处,是对地方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考验,当地群众将拭目以待。
编者: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