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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开展“百日专项行动”拆除违章建筑
作者:chinazz 时间:2015-10-09 08:39:57 浏览:次
近日,长洲区菊湖路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范围内塘源村的多间建筑物被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在长洲区菊湖路,共有6间建筑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和铁棚屋,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选址意见书,未经国土、住建等部门许可而擅自建设,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物。今年7月份,长洲区对这些违章建筑物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但违章建筑所有权人无视有关规定和要求,因此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强制拆除。当天,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范围内的塘源村大户二组3户占地面积为320平方米的违法抢建“两违”建筑,也因为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被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我市从8月份开始,组织开展“百日专项行动”,依法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苍海新区、苍梧新县城规划控制区、商贸物流园区、市区主要街道等范围内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进行专项整治。
截至目前,全市拆违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有效打击了违法用地搭建、强建、抢建行为,遏制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蔓延势头。10月份,三城区还计划拆除各类违法建(构)筑物75间,拟拆除面积18576.12㎡。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8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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