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座谈会
会议宣贯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3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简化优化许可条件,加快推进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18〕102号)等电力业务有关文件;各项目试点园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汇报了增量配电网规划、项目招投标方式及配电区域划分、项目业主确定等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全省增量配电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就做好增量配电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湖南能源监管办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增量配电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下阶段电力业务许可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理性面对改革困难。电力改革牵涉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有计划、渐进式稳步推进;二是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各增量配电试点园区应该认真学习各级政府的文件政策,依法依规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对照各类标准尤其是许可标准和条件努力开展工作;三是努力培育配电业务市场主体。从联合体组建、股权配比、人员组织,资产财务能力、公司运营管理等各个方面努力创造条件,依法依规依职责培育售电业务市场主体,促进售电市场发展;四是电力业务许可管理部门将认真做好许可办理服务,结合许可要求宣贯许可条件,做好咨询服务,启动售电业务许可办理工作,为共同促进湖南电力体制改革而努力。
最后,湖南能源监管办分管领导充分肯定了各方在推进增量配电试点改革中所做的工作,对增量配电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项目业主确定、配售电股比等七个主要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就做好下一步增量配电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有关试点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要有整体规划和长远眼光,强化业务学习,借鉴经验,加大改革试点推进力度,更加积极投身于改革之中,共同稳步推进增量配电试点改革工作,做电力体制改革的模范生和探路者。二是监管机构将加大调研力度,共同分析解决有关问题,与大家同心协力推进工作,确保增量配电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就;三是监管机构将严格执行国能综通102号文件,依法依规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严格维护市场秩序和各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目前,国家能源局共批复我省17家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园区,其中湘潭德盛能源配售电有限公司已具备许可基本条件,已于本月27日率先取得湖南能源监管办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成为我省第一个拥有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增量配电试点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