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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能源监管局调研陕、宁、青三省(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情况
为全面了解掌握监管辖区内增量配电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近期,西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对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部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开展了专题调研。
2016年11月至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确定了全国范围三批共320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其中西北能源监管局辖区内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共26个试点项目。第一批试点项目中陕西5个,宁夏4个,青海1个,共计10个;第二批试点项目仅陕西5个;第三批试点项目中陕西8个,宁夏2个,青海1个,共计11个。
西北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主动作为,积极与三省(区)政府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及时跟踪掌握各项目实施情况,多次赴部分试点项目开展现场调研和政策宣贯,在本次调研中选取了三省(区)进展较快的项目,帮助试点单位加快推进许可申请条件的完善,同时以点带面,全面了解掌握了目前辖区推进改革的整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陕、宁、青三省(区)各试点项目均正按照所在省(区)政府制定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第一批试点项目大部分已完成或正在进行规划或方案编制、项目公司组建及业主招标,其中陕西进展相对较快,今年4月第一批试点中的铜川矿业试点项目(业主为铜川欣荣配售电有限公司)取得了西北能源监管局颁发的首张增量配电业务许可证,实现了“零”的突破。第二、三批试点项目目前基本处于开展前期工作阶段,业主单位大多尚未确定。截至目前,颁发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1张,其余试点项目推进程度不一,较申请许可条件还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少数项目已获得核准,个别项目有望年内取得许可。
通过本次调研发现,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实施一年多来,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试点园区管理部门及所在地市政府对改革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电网企业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提升,而社会资本方面则显现出更加理性的趋向。同时也发现,改革试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改革的具体配套政策规定有所欠缺和滞后,部分项目试点区域调整可能成为影响改革落地的新因素,电网企业参股控股相关规定的操作性约束性不强,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程度不高等。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西北能源监管局进行了深入梳理分析,从加快推进改革出发提出工作建议并形成专报上报国家能源局:包括更加注重结合各地区实际,既满足“量”,更注重“质”;加强对地方推进改革的指导和规范;加强对电网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改革的引导与规范;加快配电价格核定,理顺配售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机制等。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对辖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督导工作,围绕优化简化许可申请条件,帮助试点单位尽快完善许可条件,取得增量配电改革工作新的有力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