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扩大台湾建筑业企业在闽开展建筑活动范围的复函
作者: 时间:2018-09-18 09:56:32 浏览: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扩大台湾建筑业企业来闽开展建筑活动范围的请示》(闽建法〔2018〕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将平潭实施的建筑业(工程勘察除外)对台开放政策扩大到厦门市。
二、同意台湾建筑师事务所在你省依法从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请你厅积极协调、认真做好台湾建筑业企业在闽开展建筑活动的改革试点工作。同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竞争和工程质量安全。
工作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9月6日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9569.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