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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建设项目39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作者: 时间:2018-09-19 10:08:46 浏览:次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青岛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划分为项目备案阶段、规划及用地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每个阶段办理时限在1个工作日到15个工作日不等,总办理时限为39个工作日。
为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方案》还设置了七项任务。
优化建设项目规费收缴流程。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费用收缴与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并联办理,探索工业项目收费后置。
进一步精简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将施工许可审批要件中的“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和“工程款业主支付保函”两个要件,减为“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工程款业主支付保函(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或工程款业主支付保证保险”一个要件,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实施建设项目综合审图。将现有分散的建设、消防、人防等审图职能进行整合,实施一个机构综合审图,推行电子审图。
实施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建设项目审批、建设及竣工涉及的土地测绘、规划测绘、不动产测绘等技术服务,将原本不同种类的独立测绘,转变为由综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测绘。
探索实施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向各区(市)全面下放建设项目市级审批管理权限,实行在哪一层级立项,项目后续报批手续就在哪一级“全链条”完成。
探索实施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对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方式有效实施管理且不至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列出实施告知承诺事项清单。
实施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置联合验收窗口,将各相关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转变为统一窗口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文件的联合验收。
摘自 《青岛日报》 2018.09.11 记者 崔武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9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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