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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乡管委强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作者: 时间:2018-09-28 13:35:16 浏览:次
为切实有效推进我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日前,市城乡管委燃气管理处会同市燃气管理中心、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赴城六区政府督导调研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调研中,各城区汇报了辖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市城乡管委就相关问题与各城区分管副区长充分交换了意见,并对各区下一步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全力推进燃气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各城区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向安装企业下达全部安装任务。摸清安装任务量中所含拆迁量信息,核减升级改造任务总量,对安装进度过慢的安装企业,调整其任务量,并划转到安装进度快、服务质量好的其他企业进行安装;要扎实开展建(构)筑占压燃气管线隐患整治工作。各城区政府作为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隐患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属地管理,切实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能拆不改、能暗不明的原则,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结合城中村拆迁、棚户区改造、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整治工作,集中消除一批占压燃气管线隐患点,减少存量,杜绝增量,强化监管;做好农村“煤改气”运营安全监管工作。城区政府要督促相关燃气经营企业完善2017年实施的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手续,切实保障农村“煤改气”工程运营安全。对于2018年计划实施的农村煤改气工程,严格执行《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建设管理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摘自 《太原日报》 2018.09.19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9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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