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贵州省将对领导干部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地扬尘治理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进行严惩
作者: 时间:2018-10-10 09:48:10 浏览:次
记者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地扬尘治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贵州省将对领导干部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地扬尘治理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进行严惩,凡是存在下列突出问题情形之一的,将纳入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整治范围。
这些突出问题包括迟报、谎报、瞒报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依法暂扣、吊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未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批复要求进行处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对检查、巡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责令停工整改、处罚等措施,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对企业、群众上报或举报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处,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对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或下发的执法建议书,未及时督促整改或依法查处,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对群众反映强烈或上级部门反馈、督办的工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不依法查处或久拖不决、处理不力的;工地扬尘治理监管不力,造成环境污染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不按规定查处整治辖区内工地扬尘严重污染问题的。
摘自 央广网 2018.09.29 记者 王珩 贵阳台记者 晓光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9691.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