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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十九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18-10-23 09:46:19 浏览:次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纪凡季等94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郑晓红等2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陈晨等79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郑晓红等3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马长明等141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卢飞等37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吴一琼等13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 纪凡季等94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 陈晨等79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马长明等141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 卢飞等37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 吴一琼等13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 郑晓红等2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 郑晓红等3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0月22日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9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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