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海南规范农房报建管理工作 村庄规划须征求群众意见
作者: 时间:2018-11-22 09:17:30 浏览:次
日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通知指出,村庄规划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着力解决村庄规划不接地气、难以实施等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要根据“多规合一”成果划定村庄开发边界,分期分批对村庄建设规划进行优化和提升,切实提高村庄规划的可操作性。
根据通知,城镇、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开发边界内的农民建房要纳入城镇、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建设管控,建设布局、房屋高度、风貌等应符合规划要求。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应依法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据介绍,海南将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村庄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各市县可根据年度农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分批次向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摘自 《人民日报》 2018.11.21 记者 闫旭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9976.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