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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复(开)工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视频培训的通知
作者:中国资质网 时间:2020-03-23 09:23:40 浏览:次
各市、州、县住(城)建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及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复(开)工,经研究,拟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复(开)工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视频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3月20日(周五)15:00
二、培训地点
主会场设在省住建厅23楼会议室,各市、州、县住建局设分会场。
三、培训内容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及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方案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39号),以及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106号)要求,交流工作经验,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安排部署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复(开)工质量安全监管及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训人员
(一)省主会场。厅领导,厅质安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建设信息中心、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市、州、县住(城)建局分会场。各市、州、县住(城)建局质量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处)室负责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信息化工作的负责人。
五、有关要求
(一)省主会场会务工作由省厅质安处负责,省建设信息中心配合,各地分会场会务工作由各市、州、县住建局负责,并严格按照要求(见附件1)做好会场布置。3月20日上午9:30-11:30之间组织视频会议系统调试。
(二)各市、州住建局负责组织所辖县(市、区)参训人员按时参训,并汇总本地区各分会场参训人员情况,于3月19日12:00前报省厅质安处(见附件2)。
(三)请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住建局作培训交流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培训交流材料请于3月19日12:00前报送省厅质安处。
(四)所有参训人员、会场服务人员均佩戴口罩,适当加宽座位距离,保持会议室通风良好。
联系人及方式:
省厅质安处 唐先国 18971169328(微信同号),QQ:28437331。
省厅信息中心 柳昊 18627821177。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zytz/11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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