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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培训 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 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
- 关于 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 “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关于2016年第六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刘志清等43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梁金永等24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张枫等79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孙开伟等101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于德洋等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周文防等12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 刘志清等43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 梁金永等24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张枫等79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 孙开伟等101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 周文防等12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 于德洋等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