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四川重庆两地启动统一电子职称证书,职称互认
作者:中国资质网 时间:2021-03-04 10:08:58 浏览:次
继江浙沪、京津冀职称互认之后,川渝也互认了。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
江浙沪职称互认!二建等允许跨区注册!
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
对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
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
京津冀职称资格可互认,3类人才破格申报
1、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简化职称认定程序:
对于外省调入、系列转换、职业资格对应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任。
个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申报人一般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对以下3类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按照相关规定破格申报职称评审:
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首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江浙沪职称互认!二建等允许跨区注册!
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
对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
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
京津冀职称资格可互认,3类人才破格申报
1、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简化职称认定程序:
对于外省调入、系列转换、职业资格对应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任。
个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申报人一般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对以下3类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按照相关规定破格申报职称评审:
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首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2603.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