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安徽建筑市场管理新《条例》近日实施
作者:中国资质网 时间:2021-03-12 17:34:42 浏览: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新修订的《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近日正式实施。
《条例》针对近年来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串标围标、最低价中标等制约建筑市场有序发展的乱象,一方面,从招标人、投标人不同角度出发,理顺建设工程承包和招标投标关系,禁止以不合理条件、歧视待遇、相互串通、低价竞标等手段影响正常的招标投标程序,杜绝因招标投标埋下各类隐患;另一方面,从客观情况出发,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异常报价的情况作出程序性指引,在兼顾市场效率的同时保障公平。
《条例》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同时,为简化小型工程的报批手续,《条例》一方面明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另一方面,重申对依法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时不得开工建设,宽严相济,高效监管。
《条例》针对近年来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串标围标、最低价中标等制约建筑市场有序发展的乱象,一方面,从招标人、投标人不同角度出发,理顺建设工程承包和招标投标关系,禁止以不合理条件、歧视待遇、相互串通、低价竞标等手段影响正常的招标投标程序,杜绝因招标投标埋下各类隐患;另一方面,从客观情况出发,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异常报价的情况作出程序性指引,在兼顾市场效率的同时保障公平。
《条例》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同时,为简化小型工程的报批手续,《条例》一方面明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另一方面,重申对依法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时不得开工建设,宽严相济,高效监管。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2629.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