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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两修的武汉长江三桥“病”在何处?
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长江三桥)近日开始为期40天的局部封闭维修。这已是这座投资11亿元的大桥建成通车后10年间的第24次维修。一座桥如此不“健康”,不得不令人对桥本身和维修的质量深感担忧。
一座建成通车仅10年的大桥,平均每年维修超过两次,如此翻来覆去地折腾,既浪费资金,浪费资源,维修过程少则数十天,多则几个月,又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给城市生活带来巨大损失。面对如此不堪的尴尬境况,每个市民都有理由问一句:这到底是为什么?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武汉长江三桥与武汉长江大桥(长江一桥)相距仅数公里,后者建成于1958年,50年来才大修过一次,两者的对比何其鲜明,反差何其强烈。无论从资金投入力度和建筑材料之科技含量的角度看,还是从建筑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水平的角度看,10年前修建的武汉长江三桥,都应该比50多年前修建的武汉长江一桥质量更过硬,更坚实耐用才对。即便考虑到长江一桥建成后约20年间,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快,大桥的使用强度不高、损耗不大的因素,那么,不妨从10年前开始比较——那时长江三桥是刚刚建成的新桥,长江一桥再怎么说也是使用超过40年的老桥,前者无论如何都应当更有优势,为何在此后使用过程中反而“未老先衰”,健康状况远远不及长江一桥呢?
一种说法认为,武汉长江三桥之所以维修“短寿”,主要是由于维修施工未能保质保量。去年负责大桥维修的公司辩称,当时花了上亿元,买的是进口新材料,但为了赶工期,施工用的是“土办法”,在没有等到混凝土自然干透的情况下,采取高温油炉烘干,使得沥青黏合强度、硬度都大打折扣。这种辩解看似言之成理,甚至带有某种“不得不如此”的苦衷,实际上却根本经不起推敲。
既采用了进口新材料,却没有严格按照新材料的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结果“土办法”糟蹋了“洋材料”,维修施工方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赶工期”的因素不能避免,为何不选用其他不需要长时间“等候施工”、但仍然能保证维修质量的材料,却一定要斥巨资购买进口材料,这个决策失误的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去年7月大桥大修之时,武汉市市长阮成发要求“重新铺上环氧沥青后,至少管6年,不然要追究责任”,“过两年要是又坏了,我们怎么向老百姓交代?”如今刚过一年,阮市长的要求言犹在耳,长江三桥却不得不再次大修,如果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维修施工方如何向阮市长交代?阮市长又如何向老百姓交代?
据报道,鉴于武汉长江三桥已陷入“屡坏屡修、屡修屡坏”的怪圈,武汉市政府正在展开对大桥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环节的调查。在正式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人们只能凭着一般的常识理性,进行“试探性”的猜测和推断。目前虽然不能认定长江三桥是一个典型的“豆腐渣工程”,不能断言在大桥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一定存在着见不得人的腐败,但是,有一点是完全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长江三桥已经“病”得不轻,如果不及时找出它的“病根”,并施行壮士断腕式的手术予以救治,谁也不敢保证它今后不发生桥毁人亡的特大事故……
所以,当地政府正在进行的这项调查,一定要坚持对事实负责、对老百姓负责和对历史负责的原则,坚决排除一切干扰和阻碍,特别要坚决抵制来自利益相关者及有关利益群体的干预与压力,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在全面、确凿的事实基础上形成调查结果。在此基础上,应当组织多个领域的专家及有关人士召开听证会,从扩大专家参与和公众参与的两个角度,就调查结果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质询、辩驳、博弈,必要时还应当进行补充调查、延伸调查,使调查结果更加科学、客观、臻于完善,最终成为高度权威的不易之论。
只有做到这一步,人们才能真正弄清楚,武汉长江三桥到底是不是“豆腐渣工程”,大桥从设计、施工、监管到反复维修到底有没有腐败交易;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才能积极介入,依法对有关人员施以严惩,向老百姓作出负责任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