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 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加码布局
-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
召开《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宣贯会的通知
作者:chinazz 时间:2010-10-22 15:35:45 浏览:次
各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实施细则》已由市建委重新修订,《关于深化和推进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标后评估工作的相关文件也已经印发,为做好这些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经研究,定于2010年11月2日--5日召开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11月2日--5日,共分四期进行,每期时间一天。每天8:00签到、领取会议资料,9:00会议正式开始。
二、会议主要内容:
1、新修订的《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2、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升级的有关内容;
3、标后评估工作相关文件解读。
三、会议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地点:宁波华东饭店四楼华东厅(宁波市兴宁路69号)
联系人:郁欣芸 联系电话:87242958
传真:87240565 QQ群:7450359(为了工作方便,请没有加入的单位务必加入,加入群后请按照“姓名--单位”的格式修改各自的群名片资料)。
四、注意事项:
1、因会务安排需要,会议需要进行预报名,每个单位应分2期参加,但具体时间不能指定,由协会统一筹划安排,并在QQ群中通知各单位具体的参会时间。
各单位请于10月25日前通过传真或QQ群将预报名表格(见附件)报送我协会。
2、本次宣贯会同时作为2010年度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继续教育,根据新的《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招标代理专职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1次,请各单位、各专职人员务必安排好工作及时参加会议。
3、会议斟情收取会务、资料费。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554.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