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
- 《2025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稿)》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2024年第27号令
-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2024年第27号令
-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
- 《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柜(屏)工程技术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作者:中国资质网 时间:2023-05-16 10:42:03 浏览: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山东、江苏省建管局: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5—0215)(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对《示范文本》贯彻施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时,应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请各地区、各部门做好推行工作。
二、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
三、《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一)《通用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
(二)《专用条款》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原则。
四、《示范文本》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五、《示范文本》自二〇〇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五年六月六日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zcfg/14569.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