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
- 《2025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稿)》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2024年第2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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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
- 《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柜(屏)工程技术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征求《打造绿色建造“湖南样板”工作方案》意见
为打造做优绿色建造“湖南样板”,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积极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着力解决住建领域存在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低品质”的问题,在推进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进程中,建成一批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绿色建造重大项目;立足建筑领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探索工程策划、建设、运维全过程绿色建造实施路径,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城乡建设领域全产业链,助推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通过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开展绿色建造能力建设和工程项目试点,在全面完成住建部绿色建造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努力形成绿色建造政策、管理、建材、装备、建造、评价、人才和市场等八大创新体系,为全国推进“绿色建造”工作提供湖南标准、创造湖南经验、做出湖南贡献。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绿色建造八大创新体系
1.保障绿色建造的政策体系。通过体制创新,建立政府部门、产业和学术之间的协调和协同机制,解决政府各部门之间、产业链各环节之间、技术学术各专业之间的不协调不融合等问题。
2.推动绿色建造的管理体系。通过机制创新,开展新型组织管理模式在项目中的试点示范,解决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新型组织管理模式在项目中的推广应用问题。
3.适应绿色建造的建材体系。通过建材认证,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建材技术研究,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搭建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解决绿色建材认证、采购应用和监管等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4.助推绿色建造的装备体系。通过装备优化,大力推行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改造和升级替代行动,解决建筑装备落后、施工现场工业化水平不高、智能化应用不足等问题。
5.支持绿色建造的建造体系。通过科技创新,加快传统建筑业与高端制造业和信息产业深度融合,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平台技术,推进BIM技术和建筑施工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周期一体化应用和推广,解决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运维智能化优势不明显,高消耗、高排放与绿色发展不协调等问题。
6.衡量绿色建造的评价体系。通过社会参与,建立绿色建造技术指标体系和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解决绿色建造评价标准体系不健全、社会认知不足、企业和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7.支撑绿色建造的人才体系。通过梯队建设,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培育平台,解决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产业工人队伍与绿色建造发展需求不匹配等问题。
8.拉动绿色建造的市场体系。通过环境营造,构建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和绿色建筑质量保证保险试点,解决市场内生动力不足、竞争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二)力争实现绿色建造三大标志性目标任务
1.力争世界建造业大会永久落户。启动举办世界建造业大会相关工作,广泛联络国内外企业、高校和行业组织以及专家院士,创建国际绿色建造创新联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支持,按程序申办世界建造业大会,争取世界建造业大会永久落户湖南。
2.力争建设国际绿色建造博览园。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支持,将绿色建造理念以及相关技术和标准融入绿心中央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和建设,并按有关要求在绿心中央公园邻园片区选址建设绿色建造博览园。
3.力争打造绿色建造万亿产业集群。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面推广绿色建造八大创新体系,推动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引领和带动绿色建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打造绿色建造万亿产业集群。
(三)全面完成能力建设和试点项目任务
1.整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资源,完善湖南省绿色建造实施方案和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按程序组建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促进中心;依托湖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按有关规定组建湖南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以中心和研究院为平台,承担能力建设职责,指导各地开展绿色建造试点,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绿色建造八大创新体系工作。全力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的申报创建。
2.加强与中国生产力学会等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绿色建造工作,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优秀绿色建造企业团体标准,力争设立绿色建造基金,全力打造国际绿色建造博览园等绿色建造重大项目。
3.持续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完整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加强建筑碳排放管理,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建筑用能电气化。
4.以绿色发展和实现“双碳”目标为引领,按照国家绿色建造试点工作方案和根据住建部安排并经省政府审定的《湖南省绿色建造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试行)》(湘建科〔2022〕142号)要求,开展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建设,建成一批绿色建造标志性项目。
四、实施步骤
(一)近期(2022年):
1.成立由省住建厅牵头的湖南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专班,完善湖南省绿色建造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成立湖南省绿色建造专家委员会、启动首批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以及世界建造业大会相关工作;
2.出台湖南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绿色发展和推进绿色建造发展等政策措施;
3.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筹备组建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促进中心和湖南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
4.编制国际绿色建造博览园初步策划方案;
6.启动绿色建造八大创新体系研制和优秀绿色建造企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二)中期(2023-2024年):
1.开展绿色建造能力建设项目和工程项目试点建设,力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促进中心和湖南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的组建工作;
2.争取组建国际绿色建造创新联盟,按规定推动省部共建世界建造业大会;
3.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领域的绿色建造试点;
4.以学校宿舍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建筑为重点,按照模数化、标准化、模块化、工业化的生产装配要求,开展省属高校宿舍建设全过程标准化研究和建设试点。
5.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按规定启动国际绿色建造博览园立项、选址以及整体规划的前期工作;
6.归纳总结各试点地区和试点项目创新成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研究提炼,初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建造体系。
(三)远期(2024-2025年):
1.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不断推进国际绿色建造博览园建设;
2.持续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对绿色建造试点项目成果进行再总结再提升,按规定完成绿色建造八大体系和优秀绿色建造企业团体标准;
3.全面推广绿色建造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和湖南大学等部门单位参与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制定绿色建造项目试点以及八大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协同承担相关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组织绿色建造推进工作,推动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及体系政策研究制定工作;会同相关单位推动世界建造业大会永久落户湖南、打造国际绿色建造博览园、打造绿色建造万亿产业集群等目标性任务落实。并协调以下部门单位,做好绿色建造推进工作:
1.商请省发改委,将绿色建造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绿色建造国家级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创建申报、支持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指导各地按程序做好绿色建造项目立项等工作。
2.商请省科技厅,支持绿色建造创建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奖项申报评审等工作。
3.商请省财政厅,对绿色建造给予必要的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将绿色建造纳入政府投资基金的支持范畴,积极争取国家绿色产业发展基金等在湖南设立绿色建造发展子基金。
4.商请省教育厅,在省属公办高校学生宿舍建设中,推广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建设组织模式,采用模数化、标准化、模块化、工业化方式开展高校宿舍绿色建造项目建设。
5.商请省工业和信息化、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绿色制造、土地出让、人才培训、绿色金融、市场激励等方面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同时针对试点项目,支持试点地区按照“一项一策”方式,制定专项扶持政策。
6.商请湖南大学,承担绿色建造能力建设项目和试点项目技术支持、人才培养、政策研究和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7.指导长沙市完成绿色建造试点城市建设绩效考核目标,推进绿色智能建造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并争取将试点成果尽早全面推广。
8.指导株洲市推进湖南(国际)绿色建造科技博览园建设。
9.指导各市州制定本地绿色建造支持政策,以及绿色建造项目组织、建设、管理和推广工作。
(二)制定指导政策。争取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出台关于推进绿色建造发展的指导政策,明确全省绿色建造工作要求。
(三)明确试点项目。长沙完成5个绿色建造试点项目建设,株洲、湘潭市至少推荐2个绿色建造试点项目。对纳入省级绿色建造试点的项目,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施“一项一策”,建立激励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数据来源:湖南省住建厅